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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 “群众满意基层站所(办事窗口)”创建标准的通知
发布部门:宁波公管处 发布时间:2007-05-28 文件级别: 行业
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 “群众满意基层站所(办事窗口)”创建标准的通知
 
浙交纪〔2007〕6号

 

各市交通局(委)、义乌市交通局,厅管厅属有关单位:
    现将《全省交通系统“群众满意基层站所(办事窗口)”创建标准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对照创建标准,结合实际,认真开展好本次评议和创建活动。   
 
二○○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 
 
全省交通系统“群众满意基层站所(办事窗口)”创建标准
 
    一、总体要求
 
    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“群众满意基层站所”活动有机构、有制度、有目标、有计划、有措施;党、政、工、团齐抓共管,主要领导负总责。
    2、广泛宣传发动。召开动员大会;制定“群众满意基层站所”活动的宣传方案,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,营造浓厚氛围;建立完整和规范的活动台帐。
    3、严格监督考核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监督体系,聘请行风监督员,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,杜绝以权谋私以及吃、拿、卡、要现象。
    4、重视职工队伍建设,加强职业道德教育。建立健全行为规范,建立干部职工培训制度,落实干部职工考核和奖惩制度。
    5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学习,努力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。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。
    6、严格依法行政。执法单位严格依法审批、依法收费、依法处罚、照章办事;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,程序完善,行政执法责任制、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;杜绝执法、办事不公,滥用职权,执法违法,乱收费、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。
    7、优化服务环境。工作人员着装整齐、仪表端庄、挂牌服务、用语文明、服务规范、文明热情。重视环境卫生,做到办公场所整洁有序,周围环境整洁优美,提供便民服务。实行政务公开,公示有关法律法规、办事要求、办事程序、办事指南、以及工作职责、工作制度等。
    8、提高服务质量。岗位责任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AB岗工作制、首问负责制、限时办结制、服务承诺制、失职追究制、否定报备制落实。服务态度文明礼貌、热情耐心、认真负责。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熟练掌握业务知识。执法文明,提高办事效率,积极推行为民、便民、利民措施。
    9、健全长效机制。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道德、政治和业务学习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,建立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制度,举报电话有专人值班并做好书面记录,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,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。
 
    二、具体标准
 
    (一)公路运管、稽征基层稽征所(征费窗口)
 
    1、严格依照国家、省规定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依法征收公路规费(养路费、客货运附加费和运管费),并及时、足额征收,不得擅自减征、免征。征收工作中不得设置与规费征收无关的前置条件。
    2、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费稽查工作制度,有明确责任分工,有年度专项稽查计划。工作人员做到依法稽查、秉公执法,全年无违反行政处理(罚)规定程序以及造成行政处理(罚)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例。
    3.依法使用自由裁量权,杜绝以权谋私行为;规范使用法律文书,正确填写文书内容;创新稽查方式,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化稽查手段,提高文明执法水平。
    4.建立征收大厅安全应急预案;配备消防灭火设施和安全监控设备,并保持完好;征收高峰时段开足征收窗口,每队列排队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。
 
    (二)公路运管、稽征办事窗口
 
    1、严格依法行政。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开展行政许可工作,办事程序合法,法律文书健全,材料审核严谨。
    2、加强内部管理。建立行政许可统计台帐,完善业务档案管理。定期对本单位行政许可工作实施检查。建立行政许可“一事一评”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。设立群众评议箱,公布监督电话。
    3、规范窗口建设。有违章处理中心并且违章案件处理人员不少于2人,持证上岗。违章案件的处理、统计需电脑化,实现信息连网,提高办事效率。
    4、依法进行处罚。必须严格依法作出处罚决定,使用和制作法律文书完整、正确,处罚应罚缴分离。违章案件结案率达到95%以上。
    5、加强内部监督。及时核对移送的案件,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退回重新调查补证。违章案件台帐清楚、完整。按规定进行案件归档。妥善保管被扣押的车辆、各种牌证及相关证据,无遗失、无差错现象。
 
    (三)公路运管、稽征基层站队
 
    1、认真贯彻执行《行政处罚法》,无违反《行政处罚法》规定的执法行为发生。行政处罚案件正确率达到100%(非执法机构责任)。无撤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败诉案件。
    2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做好辖区内的监管工作,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。
    3、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和内部监督、制约机制。
    4、严格按规定实行查、处、罚、缴分离。行政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。
    5、依法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。
    6、规范使用法律文书。文书内容制作齐全、完备。严格按规定使用收费、罚没票据,票据填制规范。
    7、按规定设置“96520”监督举报电话公示牌。政务公开设施及标牌等设置规范并保持整洁完好。稽查站醒目位置设有养路费征收宣传标牌。
    8、加强安全管理。对辖区内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,落实安全制度,建立安全管理台帐,定期对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教育、安全检查。
 
    (四)公路路政治超站
 
    1、严格依法治超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依法治超,执法程序合法,文书规范,认定的事实清楚,依据准确。
    2、执法责任落实。行政执法责任明确,每年签订相关的行政执法责任书。建立健全并落实岗位职责及责任制、服务承诺制、限时办结制、首问责任制、AB岗工作制、失职追究制、一次性告知制和错案追究制度。
    3、廉政制度健全。全站人员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,忠于职守,办事公道,全心为民服务。无滥用职权,违法违纪,乱收费、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。
    4、执法文明规范。积极推行为民、便民、利民措施;热情、周到服务,杜绝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、刁难群众、态度粗暴、办事马虎、效率低下,推诿扯皮等现象。
    5、办事窗口正规。治超站(点)设施齐全,办事指南清楚,工作环境整洁,无脏、乱、差现象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,仪容仪表端庄,佩带整齐。
    6、监督机制到位。建立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制度,举报电话有专人值班并做好书面记录,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,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。
 
    (五)公路路政大队、中队创建标准
    1、队伍形象良好。路政人员政治合格,作风优良,业务精通,勤政廉洁,执法严格,精神面貌好。
    2、执法文明规范。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,路政处理、处罚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依据正确,文书规范,程序符合规定,路政许可权限、程序、条件、期限等严格依法执行;路政队员持证上岗,文明执法,着装风纪正规,佩戴整齐、仪表端正,文明用语使用好。
    3、执法成效显著。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,查处各种路损案件,所辖路段路产路权维护好,标志标线设置规范。
    4、路政政务公开。执法依据,职责内容,办事程序,处罚、处理标准,赔(补)偿标准,处理结果和执法人员的照片、姓名、执法证号等情况全部公开,并公布于醒目位置。
    5、接受社会监督。公开监督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,并经常听取各界群众意见,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,及时改进工作作风,纠正存在问题;办公环境良好,便民、利民措施到位。
 
    (六)港航基层办事窗口
 
    1、严格按照《行政许可法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受理。
    2、严格按照收费政策规定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征收水路规费,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。
    3、办公环境整洁,为行政相对人提供“办事指南”,主动热情服务,告知、解释准确,受理、送达无差错,让行政相对人满意。
    4、杜绝以权谋私行为,不发生吃、拿、卡、要现象。
    5、建立办事大厅安全应急预案,配备消防灭火等设施设备,并保证完好。
 
    (七)港航管理站(所)
 
    1、依法行政。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地方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执法,做到程序合法,文书健全,审核严谨,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。无经行政复议撤消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案件,行政诉讼无败诉案件。
    2、优质服务。落实岗位责任制、服务承诺制、首问责任制。设立值班长制度,妥善处理争议。提供“服务指南”,对服务对象提问、咨询要耐心解答。 
    3、政务公开。所经办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依据,项目名称、受理部门、办理条件、控制数量、办理程序、办结期限、收费标准等,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、数量和格式文书及示范填写要求,行政决定的形式、公布方式,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,权利救济的渠道、方式等,在站(所)内公开场所公开。
    4、现场管理。加强动态监管,及时制止违章,坚持教育为主、处罚为辅。水上交通事故处理、报告及时,调查取证材料齐全规范,责任认定准确。对航段管理工作到位,一旦发生突发事件,有应对措施,能按照相关预案及时处理,确保航道畅通。
    5、设施建设。管理船艇技术状态完好,配置的设备齐全,保持性能良好。监控设备(已配的站点)保持正常运行。通讯保持畅通,做到有求必应。 
    6、内部管理。执行港航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内部监督检查。工作台帐齐全,记录准确,书写工整,保存完好。
    7、遵守廉政制度的各项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,不发生受贿和以权谋私行为。
 
    (八)公路通行费收费站
 
    1、严格依法收费。收费站、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必须依法批准,并按省政府批准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依法收费;按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规定,设置收费公告牌,接受社会监督;收费车道按规定保持正常开通;无5辆以上车辆排队等候通过现象(车道全部开通情况除外)。
    2、文明服务。在岗收费人员着统一工作服,佩(挂)省核发《收费员证》,仪容仪表端庄。按规定向车主(驾驶员)规范、耐心、细致解释收费政策,态度和蔼。规范接车,并使用文明用语收费。
    3、提高服务质量。收费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、政策规章,熟练掌握收费业务知识,严格执行收费标准。收费现场服务管理良好,车辆通行安全、有序、顺畅。收费人员业务熟练,作业规范,操作快捷、准确。
    4、优化服务环境。收费站基本情况(收费人员照片、姓名、岗位、工号)、工作人员守则、工作纪律、服务承诺等公布于管理用房醒目位置。收费区域交通标志(标牌)、标线、指示灯等设施设置规范、齐全,设施维护良好。收费区域、收费亭、收费站办公及生活用房环境整洁。为车主(驾驶员)等提供便民、利民服务措施,免费提供饮用水,配备常用汽修工具及其他服务。
    5、健全长效监督机制。组织收费人员开展政策法规、职业道德、收费业务、文明服务学习、教育和培训,认真按计划实施。对车主(驾驶员)投诉举报,认真、及时调查核实处理,并及时反馈。建立健全收费服务监督检查制度,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。
 
 
 
2007-05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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